(一)防范措施:
1、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2、入境后及时办好居留手续,
3、外出或旅游时携带并保管好证件,少带现金或贵重物品,
4、遇警察检查证件时,请其先出示证件,
5、晚上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6、不去不健康的场所,
7、外出或乘地铁要结伴同行,
8、遇有生人造访不要随意开门,
9、在俄节假日等聚会场所和年轻人较多的场合尽量不要凑热闹,
10、不要接受不熟悉人的邀请和馈赠,
11、每年4月20日(希特勒生日)前后,尽量减少在公共场所的活动,这期间俄“光头党”活动猖獗,
12、女性不要轻易搭乘陌生人的车。
(二)发生意外须知:
1、在俄境内发生被歹徒殴打、抢劫或物品被盗时,应就近向俄警方报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
2、如遇俄警察敲诈勒索,应记住其警号、证件号码或车牌号码,向俄内务机关投诉并将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
3、如护照不慎遗失,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同时要求其出具丢失证明,并尽快向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申请补发旅行证。申请时需说明护照遗失经过(书面)、填写申请表、提供警方证明和本人照片。
4、如在俄因违反法律被拘留、逮捕或限制自由,应请俄警方通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使馆领事官员将与当事人联系,视情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
5、如遇车祸或其它意外人身伤亡,请立即向俄警方报案,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将根据报案或俄方通报,派领事官员前去确认死者身份。如确系中国公民,使馆将及时通知死者家属来俄处理善后事宜,届时使馆将提供必要的领事协助。
6、如在境外失踪,知情者或家属应立即向俄警方报案并将失踪者的有关情况通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使馆将敦促俄有关部门寻找失踪者。
7、如遇钱物被盗无法回国,应立即向俄警方报案并通知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使馆将协助通知家人将回国旅费汇至中国外交部财务司帐号,使馆接到外交部财务司关于汇款通知后即付其回国旅费。